| 我是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附近的一名中学女教师,从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,在这一年的时间里,本人6次路上被盗,其中三次被小偷得手,第一次是2006年8月,在二七路中百仓储附近,这次损失最为惨重,钱包内有现金2000余元,银行卡若干,因为当时有事要办,连同身份证也一起被盗,本人当时打110报警,结果可想而知,当然我也没有奢望警察叔叔能为我做点什么。这次被盗本人确有心急疏忽之处,有了这次惨痛的经历(应该叫做后遗症)以后,我再也不敢多带现金出门,每走在街上必对提包格外留意,可仍然于2007年元月第二次被偷,这次最具黑色幽默,一个10几岁的少年偷走了我包内的一个类似于名片夹的小卡包,里面没有现金,装有几张商场与超市的会员卡,该小孩从后面扯我的衣服,把那小卡包递到我面前,我先是惊愕,后是懊恼,因为我实在不知道他何时偷走我的东西,而我在提心吊胆怕被偷时仍被偷。第三次是在2007年春节之时,我在二七路中百仓储购年货,我是一边看东西一边看包,就在这种情形下还2次被小偷拉开了皮包拉练,幸亏我及时发现,小偷没能得手,可是小偷竟然对我展开他美丽的笑容。而我确灰溜溜的离开了。第四次的地点有所变化,是在江汉路的步行街上,一个少年从背后拉我的皮包的拉练,被我发觉,小孩跑开了,但他并不跑远,而是跑到马路对面一个蹲着的大人面前站着,两人一起向我行注目礼,我再一次沮丧的离开,我清醒的知道以我的能力是不足以震慑他们的。
第五次和第六次都是在二七路附近的菜场里,第五次损失较轻,只有买菜的现金若干,我感到万幸,但过程仍然让我觉得自己象个**,因为我一直把钱捏在手心里,就是腾出手来拿了一下卖卤菜的筷子,钱就没了。第六次就在昨天,也是在我买白菜的一瞬间钱包没了,内有现金整一百元,又有银行卡若干,好在身份证不在,但是今天我整整在工行排了1个半小时的队才办好了挂失。这6次的经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我独自出门。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独自出门时钱物究竟应该放在何处最安全。有人说出门别露富,可我一个女的,总不能装成黄蓉那样的小乞丐出门吧。毫不夸张的说,我周围的女同事们没有人没有遇到过小偷的。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?
更有意思的,无意中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里听到这样一条“因生活无着引发的轻微盗窃,人民法院免于起诉”,说是为了人性化,讲究和谐。生活无着就可以偷吗?那么象我们这样的蚁民的收入是天上掉下来的吗?钱财损失点我想多数人还能忍受,可那种被贼惦记着的感觉实在难受。提心吊胆仍然被小偷光顾,不能不让人觉得自己是个笨蛋。恳请保一方平安的警察叔叔救救我们吧。特别恳请江岸区新村街派出所的警察叔叔们救救我们吧,我都一年里跟您那儿报了三次案了。
顺致局长叔叔身体健康,不被小偷惦记(估计您不会,您是大老爷们)。 |